漳州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座落在鱼米花果之乡、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区,毗邻厦门市区仅42公里。
学校现有18个院系,开设普通本科专业43个,建立了12个硕士点,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6194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230名,其中专任教师934名,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351名,博士66名,硕士433名,省教学名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8人,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担任硕士生导师54人。
学校占地面积11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近51万平方米,纸质书刊126万册,电子图书90.6万册, 电子期刊20.2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额8384多万元;现有6个省级重点学科,建立了6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立项精品课程,3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建成了设备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先进的计算中心、电教中心和覆盖全院的校园网络。
学校坚持以教育创新为指导,以内涵发展为主题,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具有明显办学特色和优势的多科性大学。
艺术系办学设施完善,师资分别来自国内外各著名艺术或音乐学院,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学科来源和年龄结构分布合理,有较好的教师梯队和发展潜力。师资队伍中,各层次人员配备较齐,学术思想活跃,高级职称占26.1%,硕士占34.8%,中级职称占13.0%。教师中有任全国钢琴考级高级考官、第一届香港亚洲TOYAMA钢琴总决赛評委、多次获全国、省、市音协颁发的优秀钢琴指导教师奖的钢琴教师;有多次荣获省、市舞蹈编创奖的舞蹈教师;有荣获全国文华奖的管乐演奏员、省管乐比赛指导教师奖的管乐教师;有荣获华东艺术全能大赛银马奖、华东声乐比赛二等奖的声乐教师;他们都享有一定的声望并在自己的专业上展示着风采。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 业 |
层次 |
招生人数分布 |
学费(元/年) |
音乐学(师范类) |
本科 |
40名(面向福建省) |
7200 |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非师范类) |
本科 |
10名(面向湖南省) |
7200 |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非师范类) |
本科 |
10名(面向山东省) |
7200 |
注:1、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2、山东、湖南等省招生计划为预定数,具体将按各考点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山东 |
2008年2月27-28日 |
2008年2月29-3月1日 |
淄博市招办 |
湖南 |
2008年3月7-8日 |
2008年3月9-10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福建 |
按照福建省艺术类(音乐专业)省级统考时间安排 |
注:考生到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福建、山东、湖南等三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到所属省份所设考点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介绍信)和考生所在地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等参加报名,并交报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后写上姓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3.报名时须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含初、复试)共150元。
五、专业考试要求
1、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1) 视唱约 3 分钟
(2) 声乐、器乐任选一项(中外歌曲或乐曲各一首),约 5 分钟
其中:声乐要求清唱,无伴奏;器乐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备注: 报考的考生面试时不化浓妆、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超过5cm以上的高跟鞋。
2、音乐学(师范类):
遵照福建省艺术类(音乐专业)省级统考要求执行。
六、录取规则
1.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08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2.录取原则:
福建省音乐学(师范类)专业:
(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①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计划数的20%(专业成绩出现同分时依次按英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其余80%的计划数根据剩余投档生源中文、理科的比例确定相应的录取人数,分别按文、理科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出现同分时依次按英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福建省外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学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事项
1.2008年有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音乐学专业志愿。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www.fjzs.edu.cn)及艺术系网页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596--2597633(兼传真) 0596—2525821(艺术系)
学校网址:http//www.fjzs.edu.cn
电子邮箱:syzsb@fjzs.edu.cn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邮 编:363000
漳州师范学院
二○○七年十二月
http://www.fjzs.edu.cn/zhaosh/puzhao/download.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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